When everything's lost / They pick up their hearts and avenge defeat
 

下车前的半个小时



我不知道有没有人用光洁形容过云朵。

是走廊通风的缘故吗?那一点点儿的凉意从足心扎进来,缠上冰凉的脚踝,然后是小腿,在膝盖逗留,一路上行到腰肋,以我最熟悉的姿势迅速勒紧了脊柱,我全身性取向以外最直的地方。

我是个诗人吧,我从不将美据为己有地改造,只描绘和倾心地爱。我应该是个诗人吧,酒雅穿着那件小鸠黄的公主裙,用叉子一小块一小块地吃水果蛋糕,她说我多喜欢你,你就多像诗人。是啊,在我还没有酒精过敏的时候,我就已经挺骚包的——郑东霓都看不下去那种,只好用沾着口红的烟蒂狠狠堵住我的嘴,我微醺一样拉着她说如果我碰到和我用同一个手机铃声的人,或者听到它然后回过头凝视我微笑一下的人——我就跟他上床,最不济也要在一起过。她说我怎么觉得你这么纯情?我说因为这种看脸的事只会发生在你身上。我们这一代长大的人,谁在最年轻的时候没有在三观上双标过郭敬明和韩寒啊?还非常清高地把孤独奉为享受,然后写东西的写东西,唱歌的唱歌,绘画的绘画,唯恐丢下什么似的一路奔命,把时间像开飞机一样挥霍,把“变老”在想象里压轴到最后的瞬间,以为这件事像拔掉塞子的酒瓶里顶上来的泡沫一样爽气。我到现在都不知道我的第一部小说是怎么在两个小时倾泻掉上万字的,我奋笔疾书,好像能听到血液流动的声音。一个作文本被我用光,我执着地用笔,我爱手写,反正字也好看,我怕我不用力活一点就会死去。我不怕死,我只是不能这样死。而我是在后来才发现,语言的表达是有局限的——某种角度说,这玩意儿是存在bug的。所以我放弃斟酌形容词了,随他的便,我还见过以最精准语言为傲的法国人用冰山形容山的呢,无所谓的事。



我喜欢拍云,恣意舒展,容易把人心情洗干净。火车上,拍到的就是窗上的污点。

我妈妈总是埋怨我,回家飞机两个小时就到,火车得二十多个小时,又一路劳顿。我和她都是效率达人,但是我喜欢坐火车,飞机呢,安全带就像绑架,电子设备不许开,看书晃眼,每一分钟我的身体都像在跟我展示什么叫行将朽木。我固执地认为这是和健康有联系的,可火车不一样,轮轨摩擦的声响,玻璃外的风景,上下左右的人群,哪怕是片刻的安静都生龙活虎。

而她不能替我抉择这个to be or not to be,我得听我自己的话。人,得多听听自己的话。

我想我能理解,波特莱尔就爱云,他不爱其他的。我坐在椅子上,耳机里是非常清朗的吉他声,就像薄荷味的穿堂风。以前小学毕业去北戴河的时候我见过最大而壮丽的火烧云,我从水里湿淋淋地上来,一回头就是神迹。操啊,我当时想,那是我唯一的、最迅捷和简短的表达方式,操(按照我第一个男神是迅哥儿的逻辑,我是不是应该说他妈的),我要是能活成这样,还要这云干什么?

我前男友是个温柔而开朗的人,当时在学校他妈妈突然来接走他的时候比原来早了半天,我听说了,然后跑过去,他在人群中看到我,看了我好几眼,笨拙地对我说:常联系。他想过来吻我的,我看得出来。他妈妈把行李拖了出去,我朝他挥手,他就走出了大门。我忽然想起后会无期里的那句话,告别的时候要用力一点,你们不知道还会不会见面。

那是我一生中最好的夏天了。

没有争吵,我们分开得心照不宣。现在想想,是我有时自私些让他为难。这样其实挺好,总比把彼此都撕扯得鲜血淋漓要好的多。我只是以为,至少我们能一起看一场五月天演唱会的。

阳光好的很,把铁轨晒得很烫。树叶在风里笑,云一路追随,我永远爱它。到站了,我走进悠长的、灌满舒适凉风的地下通道,爸爸妈妈在尽头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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